COVID-19大流行期间对工作场所的急救

COVID-19,在工作场所的急救:工人在工作场所度过其一生的三分之一以上。 客户和其他访客在工作场所也花费大量时间。 因此,可能需要在工作场所内发生需要紧急干预的健康事件。

院外心脏骤停(全球主要死亡原因,每年每0.3万人中有4.7例)中有55到100%发生在工作场所。

其他涉及工人,客户和公众的创伤事件可能需要进行心肺复苏(CPR)。

溺水造成所有外伤的7%,是全球第三大事故死亡原因,是游泳池和水疗中心的重大风险。

在全球范围内,溺水造成的死亡人数每年估计为372万,但这可能是低估了。

有效 急救 是每个工人的道德责任。 根据指令 16/1/EEC 第 89 (391) 条,雇主必须指定受过培训的急救人员来提供急救、消防和疏散工人。

锁定后恢复活动需要对工作场所的急救进行审查。

尽管整个欧洲通常对工作场所的急救组织得井井有条,但由于COVID-19大流行,它已变得更具挑战性,因为该病毒给伤亡者和救援人员都带来了严重的感染风险。

在急救期间,救援人员和伤亡人员密切接触,特别是在进行心肺复苏时。

口对口复苏会带来最大的感染风险。

但是,进行胸部按压也会通过被动通气产生气雾。

带有单向过滤阀的面罩/面罩和Laerdal型口袋式口罩所提供的保护并不能保证救援人员和伤员的安全。

在COVID-19大流行之后,应审查风险评估并重新配置职业急救服务。

由于可能缺乏防护 设备 和经过培训的操作员,必须对员工进行适当的培训,并准备好应对大流行带来的挑战。

在教学过程中,必须保持社交距离,并且必须限制参加人数。 学生必须拥有适当的个人防护设备(PPE)。

应提供手部消毒剂和消毒产品,以清洁和消毒表面以及可以在每个学生使用前后将其消毒的低成本专用人体模型。

自动外部 除颤器 (AED) 训练设备也必须进行消毒。

认真的资源管理可以克服这些问题,但是要实施旨在消除伤亡人员和救援人员的生物风险的有效安全程序则更加困难。

口对口人工呼吸所带来的风险以及有效控制的不确定性可能导致某些工人拒绝执行心肺复苏术,或者如果他们被感染,则责怪其雇主未能充分控制风险。

因此,应修改急救和心肺复苏指南,以包括其他风险控制措施和建议。

在当前大流行之前已经解决了在口对口复苏期间避免传染病传播的问题。

如果伤员感染了HIV,结核病,乙型肝炎或SARS,则2015年欧洲复苏委员会(ERC)指南建议救援人员使用带有低阻力过滤器单向过滤阀的Laerdal型一次性口罩。

但是,COVID-19大流行促使国际和国家组织更新其准则。

如果怀疑伤员患有COVID-19,则更新后的美国心脏协会(AHA)指南建议,非专业救护人员应仅对成年人进行胸部按压和除颤,并且仅对呼吸衰竭高风险的儿童进行全面的CPR。

AHA建议救援人员和伤员均应戴好外科口罩或面罩[6]。 不建议使用遮阳护目镜。

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复苏委员会(ANZCOR)于3年2020月XNUMX日发布的建议表明,非专业营救人员仅应进行胸部按压和公共除颤。

但是,愿意且熟练的非专业营救人员可以为婴儿和儿童提供抢救呼吸,同时遵守洗手,清洁和去污的标准预防措施和安全程序。

10年2020月8日更新的国际复苏复苏联络委员会(ILCOR)指南建议,如果救助者足够熟练并愿意接受这种风险,则应为XNUMX岁以下儿童进行口鼻鼻通气。

24年2020月XNUMX日,ERC发布了具体建议,随后是英国和意大利复苏委员会发布的国家指南。

ERC指南针对疑似或确诊的COVID-19成人,为外行救助者制定了详细的CPR程序。

复苏者应由戴有过滤式口罩(FFP2或FFP3)和一次性手套的救援人员仅通过胸部按压操作,而不进行呼吸动作。

救援人员在进行胸部按压之前,要用手术口罩(或一条布)遮盖受害者的鼻子和嘴巴。

ERC建议将每位受害人当作可能被COVID-19感染的人对待。

因此,如果伤员反应灵敏并能够提供自我护理,则ERC建议在安全的社交距离(2 m)内提供急救建议。

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即手套,FFP2或FFP3口罩和护目镜护目镜),伤员应戴外科口罩。

救援人员应要求专业的医疗帮助,并穿戴自己的个人防护装备。

为了限制接触,仅在绝对必要时(例如,出血,敷料,使用肾上腺素自动注射器,评估患者的反应能力和位置),应提供直接帮助。

在意大利,意大利复苏委员会(IRC)通过了ERC大流行协议,并建议在某些工作场所(例如游泳池),专业救援人员(救生员)应穿戴PPE(例如面罩,护目镜,手套),并去除所有不受保护的旁观者,并使用在面具和球之间放置有高效过滤器的面具球。

用人单位必须为救援人员提供生物安全培训,并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即急救包,其中包括一次性手套(符合EN ISO 374-5标准),酒精性手清洁胶和过滤式口罩。

FFP口罩必须由过滤材料制成,遮住鼻子和嘴巴,并可能遮盖下巴(半口罩)。

获得欧洲FFP2批准的口罩能够过滤至少94%悬浮在空气中的颗粒,而FFP3口罩的过滤能力至少为99%。

它们大致对应于美国批准的N95和N99口罩。 但是,在美国和欧洲一样,这些口罩的批准标准并不专门针对生物制剂的防护。

由于未知引起COVID-19的病毒的“最小感染剂量”,因此在SARS-CoV-2感染的情况下,我们建议采用“预防原则”方法并使用FFP2或FFP3口罩。

然而,选择面罩的类型以及因此选择防护等级可能不如正确使用面罩的能力重要。

当受试者通过健康测试时,FFP所提供的保护会更大。

为有效起见,必须正确戴上口罩并取下口罩,但永远不能消除感染的风险。

SARS的经验表明,对于生物学疾病而言,其中足够数量的微粒可能足以感染,所有类型的口罩可能都不足,因此即使正确使用口罩,某些工人也可能被感染。

限制感染的最佳策略是给出明确的指示和指导并确保其执行。

教育工作应集中在适当的培训,加强手部卫生,进行口罩的密合性测试和密封检查以及安全去除PPE方面。

总之,由于SARS-CoV-2是高度传播的病毒,并且遵守国际和欧洲建议会降低救助人员和人员伤亡的风险,但不能完全消除,因此,预防必须将这种风险降低到合理可达到的最低水平。

必须将所有潜在危害告知急救人员,必须意识到病毒传播的风险,并且必须提供PPE。 但是,急救人员必须承担剩余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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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牛津学术期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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