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尼西亞的災害管理:帕盧和龍目島災難之後,新的災害治理計劃

在今年帕盧(Palu)和龍目島(Lombok)發生兩次災難之後,印度尼西亞目前的災難風險治理得到了測試。 結果,成千上萬人喪生,許多其他人流離失所。 因此,政府決定實現更好的減少災難風險(DRR)以改善災難管理。

問題是:為什麼我們沒有採取正確的預防方法? 社會是否已積極參與其日常生活中發展安全文化? 減少災害風險的方法 自2004年成立以來, 印度洋年 地震 和海嘯,印度尼西亞政府於 2007 年頒布了災害管理法,並在國家和地方層面建立了災害管理機構。

印度尼西亞還致力於實現全球減少災害風險議程,包括“兵庫行動框架”和“仙台框架”。 聯合國會員國同意將這些框架作為藍圖,以實現能夠抵禦災害的社區。 他們同意改變社區的行為,為不可避免的衝擊做好更充分的準備,並使安全文化成為發展規劃和實施的一部分。

DRR:預防措施

DRR的實施是在採取了嚴厲舉措之後製定的,大約十年前,聯合國開發計劃署(UNDP)和印度尼西亞政府啟動了“通過減少災害風險來建立更安全的社區(SC-DRR)”計劃。

該計劃幫助制定了減少災難風險的政策和法規。 它支持地方政府將減少災害風險納入其發展計劃。 它加強了災害風險教育和認識計劃,並展示了使社區更安全的舉措。

帕盧市是試點活動的地點之一。 國家減災局(BNPB)在日本國際協力機構(JICA)的支持下也開展了類似的項目,以提高龍目島當地災害管理機構從2011到2015的能力。 經過十多年的D​​RR投資和活動,社區和政府應該做好準備。 但是,基於業餘視頻,我們可以看到摩托車和汽車仍在沿著帕盧海岸行駛,而海嘯波正在接近。

但是,即使許多專業人員討論了無效的印度尼西亞海嘯預警系統(INA-TEWS),防災也不總是與該技術有關。 它還涉及公眾的警覺性和風險意識。 這是由災難發生之前的減少災害風險治理來塑造的。

為什麼印度尼西亞採用減災措施的速度緩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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