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武装冲突中的医院:国际人道法的指导

战争期间根据国际人道法标准对伤员和医务人员提供特殊保护

在悲惨的战争场景中,国际人道法(IHL)成为文明的灯塔,为手无寸铁的人和那些致力于提供救济和治疗的人提供保护。 根据国际人道法,包括医院在内的卫生设施和单位不应受到攻击。 这种保护延伸到伤者和病者,以及医务人员和用于医疗救护的运输车辆。 这些规定几乎没有例外,但武装冲突期间伤病员享有哪些具体保护?

伤员的一般权利和保护

在武装冲突期间,伤者和病者的护理包括需要医疗护理且没有或不能再参与敌对行动的任何个人,无论是军人还是平民。 根据国际人道法,所有伤者和病者都享有以下一般权利:

  • 受人尊敬:他们不应该受到攻击、杀害或虐待
  • 受保护:他们有权获得援助并免受第三方伤害
  • 寻找和收集:必须寻找和营救伤者和病者
  • 无差别护理:必须根据医疗标准以外的任何标准无差别地接受护理

国际人道法允许“尽可能”进行研究和援助,即考虑到安全条件和可用手段。 然而,缺乏资源并不能成为不采取行动的理由。 即使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冲突的国家和非国家各方也必须尽最大努力确保伤者和病者得到医疗护理。

特定保护和失去保护

如果医务人员、医疗单位和机构、医疗运输车辆受到攻击,为他们提供的具体保护将付之东流。 因此,国际人道法向这些人提供了特定的保护; 冲突各方在他们履行专门医疗职责时必须尊重他们,不得不当干扰他们的工作。

如果医疗机构被用来实施“对敌人有害的行为”,则可能会失去国际人道法赋予的保护。 如果对医疗单位或机构以这种方式使用有任何疑问,则假定它们没有这样做。

遵守国际法及其后果

对敌人有害的行为,可以使医疗机构或者单位受到攻击; 可能严重危及委托其照顾的伤者和病者; 还可能引起对医疗机构工作的不信任,从而削弱国际人道法的整体保护价值。

在对失去受保护地位的医疗机构发起攻击之前,必须发出警告,并在适当情况下发出时限。 发出警告的目的是让有害行为停止,或者在有害行为持续存在时,安全疏散与此类行为无关的伤者和病者。

即使在这种情况下,有关伤者和病者福利的人道主义考虑也不能被忽视。 必须尽一切努力确保他们的安全。

冲突各方的义务

相称性原则对攻击方仍然具有约束力:必须仔细权衡通过攻击已失去受保护地位的医疗设施所获得的军事优势与损坏或摧毁此类设施可能造成的人道主义后果。 只要操作可行且相关,就应采取额外措施,尽量减少此类攻击对卫生服务的直接和间接影响。

在武装冲突期间尊重人的生命并保障伤员和医务人员的权利仍然是绝对必要的,这不仅受到道德尊重的保障,而且受到国际人道主义法严格规范的保障。

来源

红十字国际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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