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骤停后的温度管理-咨询声明

这是国际复苏委员会高级生命支持工作组和美国心脏协会紧急心血管护理委员会以及心肺,重症监护,围手术期和复苏委员会的一份咨询声明。

十多年来,轻度诱导性低温(32°C–34°C)已成为从院外心脏骤停复苏并最初出现令人震惊的节律复苏后仍保持昏迷状态的患者的标准治疗方法,并且据此推断其还适用于幸存者最初以不可电击的心律停止心脏骤停,以及院内心脏骤停的患者。

2002年发表的两项随机试验报道了轻度低温导致的生存率和神经学获益。 一项最近的随机试验报告说,在33°C或36°C进行目标温度控制的患者中,其结果相似。

针对这些新数据,国际复苏委员会(ILCOR)高级生命支持(ALS)工作队进行了系统的评估,以评估3个关键问题:

(1)轻度诱发体温过低(或某种形式的目标温度管理)是否应用于昏迷性心脏骤停后患者?

(2)如果使用,干预的理想时机是什么?

(3)如果使用,干预的理想持续时间是多少?

工作队使用了建议评估,发展和评估的分级方法来评估和总结证据,并就科学陈述和治疗建议达成共识。 该工作队建议针对患有院外心脏骤停且初始电击心律在32°C至36°C的恒定温度下持续24小时的成年人进行有针对性的温度管理。 对于院外心脏骤停,心律不休和院内心脏骤停也提出了类似的建议。 工作队建议不要使用大量冷静脉注射液快速输注院前冷却。 本文档中提供了其他建议和特定建议。

 

CIR.000000000000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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